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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2021缙云县“老城记忆”征文活动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潘云川
    2021-02-13 19:13:40    来源:缙云报   转载

    各乡镇(街道),县属各单位:
     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“三城三地”建设的决策部署,加快推进缙云县老城区有机更新工作,挖掘老城文化内涵,彰显老城独特魅力和旅游文化价值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21缙云县“老城记忆”征文活动,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  一、主办
      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
      缙云县老城区有机更新工作指挥部
     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      承办
      缙云县作家协会
      二、征文对象
      缙云籍作家、业余作者、爱好写作的社会各界人士
      三、征文范围
      与缙云老城相关的各类体裁文章,包括纪实文学、散文随笔、文史研究、旧城故事(不含诗歌、诗词)。文章字数一般要求在1500~3500字。
      四、征文要求
      1.文章必须是自主创作的作品,作品权属归属明确。
      2.要求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讴歌真情,传递正能量,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、故事性与史料价值相统一。(如能随文附上县城老照片或文章配上图片更佳,酌情加分。)
      3.文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手机号码、详细通讯地址,并将文章以Word文档形式,发电子稿至邮箱:jinyunwenlian@163.com438900864@qq.com。不接收纸质文稿投送,不提倡使用化名和笔名。电子邮件请注明“2021缙云县老城记忆”征文字样。
      4.投稿份数:每位作者不超过2篇(同一作者只取一篇最高奖)。
      5.征文期间,来稿由“缙云文艺”微信公众平台择优刊登。评审时,同等成绩的情况下,该文章阅读量作为排名先后的参考依据。
      6.征文截止日期:自征文通知发布之日起,至2021年5月30日止。
      五、奖项设置
      1.征文设奖:评出优秀奖20篇、入选奖40篇。优秀和入选作品,均发稿酬和荣誉证书,并在《缙云文艺》“文学专辑”刊登,编印《作品集》。作品以质量为先,奖项可以空缺。
      2.奖金设置:优秀奖,每篇稿酬800元;入选奖,每篇稿酬500元。
      六、征文评审
      由主办单位邀请市、县知名作家和专家进行评审。第一轮评出入选奖60篇。第二轮再从60篇入选文章中,评出优秀奖20篇。评审结果,经公示无异议后,再正式公布。
      请各乡镇(街道)、县属各单位、各学校认真组织、广泛宣传发动,确保征文活动顺利进行。

    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
    缙云县老城区有机更新工作指挥部
   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    2021年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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